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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箱企业注册在西藏可享多重优势

2017-2-6 16:54:31      点击:
【中国包装网讯】近两年,有不少瓦楞纸板纸箱企业或者在西藏合资设立产业基金,或者变更注册地为西藏的公司为控股股东。去年,拥有近十家子公司堪称业界巨头的瓦楞纸板集团变更了控股股东,为一家西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但公司实际出资人和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还是之前的创始人。

前不久,以赵薇为实际控制人的西藏龙薇文化传媒因受让A股上市公司万家文化29.135%股份成为后者最大股东引起了小编的注意,龙薇传媒的注册地竟然也是西藏。

那么,这些企业为什么选择注册在西藏?西藏有哪些重要的特色产业?西藏有哪些投资优惠政策呢?

纸箱企业注册在西藏可享多重优势

西藏招商引资6大特色产业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天然饮用水、藏药业、高原绿色食品业、民族手工业、建材业、矿产业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体系,为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西藏具有以下6六特色产业:

1、天然饮用水产业

西藏自治区工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邱川介绍,目前,西藏自治区天然饮用水产业呈现健康快速发展态势,获得生产许可企业达到35家,建成生产线40余条,产能突破325万吨,2016年实现天然饮用水销量60万吨、增长41%。“2016年,与中铁快运签订了物流总包协议,相比之前的优惠运价再次降低9%,实现拉萨-北京‘库到库’574/吨的优惠运价,已通过铁路发运天然饮用水近20万吨,帮助企业降本提效。

2017年,西藏自治区工信厅还将围绕“西藏好水”品质特征和核心价值,深入实施《西藏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加强天然饮用水资源保护和检验检测,保障“西藏好水”“绿色、健康、无污染”的核心品质;搭建西藏天然饮用水电子商务平台,突出“西藏好水”集体商标作用,构建营销体系,抓好整体宣传推介,打造“西藏好水”名片。力争天然饮用水产销量增长50%以上,产量突破100万吨,着力建设全国天然饮用水重要供应地。

2、高原绿色食品产业

2016年,西藏自治区加快推进了食品企业质量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了产品研发力度,推进产品精深加工,高原绿色食品业呈现规模化发展态势。“目前,乳制品、啤酒、青稞、牦牛肉等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断提升,红景天、玛卡、天麻等高原生物制品日益丰富,涌现出拉萨啤酒、天知生物、高原之宝等一批经济实力较为雄厚和竞争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培育出了‘高原之宝’乳制品、‘藏缘’青稞酒、‘圣鹿’系列食用油等一批名、优、新、特产品。”

邱川表示,2017年,西藏自治区将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加快高原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提高要素保障能力,加强食品行业产品质量追溯、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青稞、牦牛肉、乳品、虫草等高原特色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加快现代农牧业建设,推动高原绿色食品业规模化发展,提高群众收入。

3、建材业

2016年,西藏自治区顺应绿色、低碳、环保发展的新趋势,大力发展新型建材、绿色建材,加快淘汰水泥落后产能,积极布局水泥先进产能,走新型化绿色建材发展之路。新型墙体材料、加气混凝土等新型建材和富氧燃烧、除尘、脱硝等先进技术得到推广和应用,部分水泥出口南亚国家。邱川表示,2017年,西藏自治区将推动建材业朝着新型化方向发展,重点抓好新型干法水泥技改扩能项目,有序淘汰落后产能,适度超前布局水泥先进产能,推进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加强水泥等建材物资的调运保障,确保供需有效衔接。

4、民族手工业

民族手工业是西藏一项特有的财富。2016年,西藏自治区秉承民族文化内涵,坚持传承和发扬相结合,推动民族手工业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丰富技艺种类,提升技术水平,加强新产品开发和开拓市场,做精做优民族手工业。

邱川介绍:“现在,我们正在编制自治区民族手工业行业规划,预计将在2017年出台,规划将以藏毯、唐卡、藏香、饰品为重点,加强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增强高端供给,创立民族品牌,将民族手工业的发展规模化。同时,2017年将完成西藏自治区第二届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做好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推荐工作。”

5、矿产业

在矿产业上,西藏自治区2016年结合国家战略需求,严守环保红线,按照历史上最严格的环保审查标准,引进一批大中型企业科学有序开发盐湖、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推进“和谐矿山”建设。2017年,西藏自治区将在确保生态环境良好的前提下,科学开发、综合利用盐湖、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努力提高矿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产品附加值,推动矿产业合理有序发展。

6、藏药材产业

2016年,西藏自治区加大了藏药材种植(养殖)扶持力度,扶持藏药材种植面积新增3000余亩,支持藏药生产企业GMP认证,推动藏药标准体系建设。目前,西藏21家藏药生产企业已全部通过新版GMP认证,获得国家药品批准文号311个,出台藏药材标准238个,其中国家标准136个、地方标准102个。2016年,藏药材产业预计实现产量2300吨,产值约15亿元,较2010年总产值增长130%以上。

西藏三方面的特殊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提高西藏自治区对外开放水平,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和技术,着力推动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政策。归纳下来,西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殊优惠政策:

一、财政优惠政策

()在西藏自治区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可享受西藏财政扶持政策。

()在西藏自治区境内依法设立并加入各级工商业联合会2年以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享受西藏财政扶持政策。

()各类企业每招用1名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西藏自治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并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财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一定数额的奖励资金。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2年合同或协议的给予5000元奖励资金;签订3年合同或协议的给予12000元奖励资金;签订5年以上合同或协议的给予20000元奖励资金。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用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并与之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协议,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提供代费券,用于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签订5年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给予50%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时予以抵扣。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对直接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扶贫性龙头企业、从事社会事业项目的企业,以发放扶贫贴息贷款方式予以支持。对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实施的重点文化发展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二、税收优惠政策

()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015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暂免征收西藏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

()投资者从事下列涉农项目的,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从事特色优势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加工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2.投资生产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及生产生活用品的企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该项目企业所得税5年。对其中属于手工制作的民族产品、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投资者从事下列社会事业和扶贫就业项目,可按规定给予以下免税优惠:

1.在县以下城镇(不含县城)和农牧区从事医疗卫生事业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2.对兴办各类学校、幼儿园、实用技能培训班以及文艺演出团体、体育比赛承办单位、文博展览承办机构和电影放映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3.福利院、养老院、陵园、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等从事与其主业有关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宗教活动场所取得的门票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4.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5.吸纳西藏农牧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超过企业雇用职工总数50%以上的小型微利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以下免税优惠:

1.投资太阳能、风能、沼气等绿色新能源建设并经营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7年。

2.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水处理和垃圾回收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

3.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

4.除上述项目外,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要求的其他绿色产业或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5.上述绿色产业和环保项目的具体免税目录由财政厅、国税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6.经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自被认定之日起,可免征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不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仅对该产品进行免税。对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复审批准的当年开始,可申请在有效期内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7.从事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对从事新型药品研究、开发和生产,传统藏药的剂型改良、配方革新和规模化生产,中药材和藏药材种植、养殖、经营,并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要求的企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该项目企业所得税6年。

()城市(城镇)和自治区外的纳税人到农牧区直接为群众的农牧业生产提供科学技术等有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以上各条所称各项企业所得税免税额均指属于西藏地方分享的部分,应上缴中央的部分仍照章纳税。

()税收优惠政策遵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51)及《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藏国税发〔2014124)执行。

三、金融优惠政策

()凡符合国家、西藏自治区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金融机应积极予以信贷支持。

()投资者在西藏自治区金融机构获得的人民币贷款,均享受中央赋予西藏的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即人民币贷款利率统一执行全国各类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贷款利率政策。

()投资者参加商业保险,享受自治区低费率的优惠政策。

()对符合西藏旅游业、藏医药业、高原特色生物产业和绿色食()品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民族手工业、优势矿产业、建筑建材业六大重点支柱产业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项目,加大多种形式的融资授信支持。

【结语】总结来说,企业之所以选择在西藏注册,最有吸引力的是,在西藏,根据西部大开发政策,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15%,但是,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地方分享部分可直接减免(企业所得税预算级次为中央60%,地方40%),所以,大部分企业实际税负仅为9%。而其他地方企业所得税可是25%,这差别可不是一点两点啊!强有力的当地税收优惠政策,让越来越多的投资类企业奔向西藏。